佛首舍 佛梵卡權利義務暨使用規定與方式
首先非常感謝您使用全台灣第一張四面佛佛梵卡
這是一張具多功能的晶片卡片
一 . 儲值服務 : 佛梵卡能預存現金於卡內 可以用於佛舍任何消費
舉凡法會,佛牌請供,供花,供品供奉等
二 . 回饋點數服務 : 持有佛梵卡可依公司規定享有免費點數回饋;以下狀況享有免費點數
1 . 現金儲值 2.參與法會活動 3.FB參與討論贈點 4.參與佛舍活動贈點
三 . 行善佈施 : 持佛梵卡至佛舍參拜,並使用現場的過卡機驗證後,佛舍會依您的名
四 . 紀錄 : 佛梵卡內將會紀錄您與佛舍的所有互動紀錄,有助您將來佛牌請供後
五 . 優先服務 : 持佛梵卡可享有佛舍優先服務之權力;若有一位以上之持卡人,則依
六 . 優惠 : 持佛梵卡可享有佛牌聖物、法會活動優惠供金與點數回饋,詳細規定
以下為申請佛梵卡之相關內容 請您詳讀了解內容
當您同意使用佛梵卡服務時,必須填寫完整詳實且正確之個人相關資
(包括真實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、聯絡地址與電話、E-
並提供身分證影本及至佛舍以辨識鏡頭留下持卡人照片。
【無法親自至佛舍辦理之佛友需將身分證影本、1吋大頭貼照ema
若資料有異動時應適時主動告知佛舍更新。如因個人資料不完整或有
因此有任何損害或損失時,應自行負責。
如您登記的資料有虛偽不實者,佛舍將保留隨時中止您的持卡資格及
儲值卡必須遠離高溫及潮濕的環境;避免接觸磁性物品,以及信用卡
放在可能造成壓損的地方,如衣褲後口袋等。
若有造成晶片卡損毀或無法讀取,依(C)項規訂處理。
1 . 卡片經主動儲值後,若因人為因素損壞或遺失,須酌收工本費100
2 . 若從未主動儲值,卡片損壞或遺失,須酌收工本費200元。
3 . 重新製作卡片需3~5個工作天(不含例假日)
*若無法至佛舍補辦須附上身分證影本以核實身分
*(C)1 可使用卡內儲值點數扣抵
佛梵卡遺失,請立即主動以電話,電郵或親至佛舍辦理掛失。
若因通知時間延誤,而導致儲值金額有任何損失,佛舍不負任何責任
掛失電話 : 0800-808-444 電郵 : posamulets@gmail.com 佛舍資訊請參詳網站公告。
1 . 於佛梵卡內現金儲值不限金額七天內,在無做任何用卡之動作下,皆
2 . 若使用信用卡儲值不限金額七天內,在無做任何用卡之動作下,皆可
3 . 若使用商城下單儲值不限金額七天內,在無做任何用卡之動作下,皆
4 . 會員因故提出申請將卡內點數做退還,計算方式如下:
可退金額=本金(預收點數)* 0.7 (不包含贈送贈點)
如;預收點數剩餘12000,贈送點數剩餘1000;
可退金額計算方式如下:12000*0.7=8400 (贈點1000不退還)
一卡內之所有點數僅供會員本人依佛舍使用辦法規定使用,不得轉讓
不同張之佛梵卡點數不可合併與贈予;回饋贈點一經使用不得要求取
1. 佛梵卡視同有效塑膠貨幣,請勿輕易交與它人使用或讓它人知悉申辦
若讓它人用於線上交易,佛舍將不負任何責任。
2. 若使用佛梵卡時,發現與原登記人資料不符,佛舍有權力拒絕交易或
3. 持佛梵卡可至佛首舍名下任何一間分舍使用;若有佛舍以任何理由拒
4. 持佛梵卡之佛友有權力查詢卡內可用點數狀況與過往使用紀錄,若有
5. 若遇天災或是人為不可抗拒之因素導致當下無法使用佛梵卡之權益,
1. 進行任何儲值及消費時,皆須出示本人之佛梵卡
所有儲值及消費之回饋點數需於贈送後24小時後即可使用
2. 請供佛牌聖物之回饋點數,在符合〝請供兩個星期內無效退款〞之
3. 退卡時需備妥佛梵卡至佛舍辦理,或是可使用郵寄辦理;
郵寄地址 : 106 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23巷50號 POS發卡部收
( I ) 如遇(象神)法會預約,只允許一次取消或延期機會,第二次之後則
( J ) 刺青預約只允許有一次將時間往後延的機會,第二次之後則將已付之
佛舍將保留隨時變更、修改或中止本佛梵卡相關服務之權利,若有異
及FB粉絲專頁與E-mail,恕不另外更別通知。
本人已詳閱且同意上述會員卡使用須知及相關約定條款,並瞭解本同
相關法規之要求,且同意佛首舍得留存本同意書,供日後查驗。
經手人: 簽收: 日期:
會員服務相關
會員服務專線:0800-808-444
106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23巷50號
服務時間:週一~週日 11:00AM~23:00PM